航班和航空公司条款和条件 — 纳斯卡线航班(从伊卡出发)
这些条款适用于从伊卡出发的纳斯卡线条观光飞行。预订或登机即表示每位乘客接受这些条款。
1. 未入住政策
乘客必须在指定时间到达伊卡机场值机柜台。未能按时到达将被视为缺席,航空公司可能会将该航班时刻分配给其他旅客。缺席将收取100%的罚金(不予退还) 。
2. 乘客要求
- 请出示有效的原始护照或国民身份证。
- 确保所有航班代金券均已全额付款并以打印或电子形式呈现。
3.取消政策
- 如果在航班起飞前 6 天以上通知取消,则需支付 10 美元的取消费。
- 如果在出发前 6 天内取消,则不予退款。
- 取消必须通过我们的24 小时 WhatsApp或客户服务号码进行(电子邮件可能会进入垃圾邮件)。
4. 天气取消
如果航班因天气原因(雾、风、雨、能见度低)取消,航空公司将重新安排至下一个可用时段。因天气原因取消的航班不予退款。
重要提示:如果航班已经起飞,并因天气原因中断或缩短,则不会退款(不可抗力)。
5. 延误和责任
航空公司和预订代理对因天气、空中交通或运营问题造成的延误或不便概不负责。他们也不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或额外费用。
重要提示:如果航班已起飞,但由于天气原因中断或缩短航班,则不提供退款(不可抗力)。
6. 限制乘客
航空公司可能会拒绝以下乘客登机:
- 受到酒精或毒品的影响。
- 健康状况不适合搭乘航班。
- 携带武器、爆炸物或危险物品。
- 运输引起不适的物体。
7. 乘客风险和责任
飞越纳斯卡线条本身就存在空中旅行风险。航空公司仅在确有疏忽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。预订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;如有争议,请直接与航空公司联系解决。
不可抗力:航空公司对因天气或空中交通造成的航班中断不承担责任。如果航班已起飞,但因天气原因缩短航程,则不予退款。
8.安全措施
如果飞行员或工作人员认定乘客构成安全风险,可能会拒绝登机或要求下机。航空公司将向订票代理机构退还票价,但需扣除10% 的手续费。代理机构保留其佣金。
9. 航空公司的责任
如果航空公司因运营原因取消航班或拒绝乘客登机,其唯一责任是退还已支付给预订代理的款项。不提供任何额外赔偿。
10. 行李和贵重物品
- 请勿在行李中放置贵重物品(现金、珠宝、电子产品)、易碎或易损坏的物品。
- 这些物品若丢失或损坏则不予赔偿。
- 遗失的门票不予退款且不会重新发行。
起飞后因天气原因造成的中断不予退款(不可抗力)。